雖然電文未有提及其他法官的名字,但終院當時4名常任法官分別是首席法官李國能、烈顯倫、沈澄及梅師賢。包致金又解釋他們最終沒有付諸行動,主要考慮到以辭職宣示不滿,只可用一次( youcan only do thatonce),又擔心集體請辭後,接任人可能不夠獨立,未能勝任終審法院法官職務。包致金又相信,於2005年接替梁愛詩出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不會再次提請釋法。領事館人員亦認為,香港的法治依然健全。另外,美國駐港領事館2006年的電文又揭露,普遍港人認為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是親北京人士,但包致金反指他與梁工作來往超過10年,覺得對方在任內曾游說中央對香港政策不要太過份,更形容她是「未受到讚頌的女英雄」(unsungheroine)。梁愛詩稱,基於官方保密條例約束,她不會評論在任時做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