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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氹北計劃創多贏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4-1-7 00:47     標題: 氹北計劃創多贏

氹北計劃創多贏





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

    推都市化發展    研經年增透明

    氹北計劃創多贏

    【本報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訊:工務局日前首度公佈屬內部研究的小區規劃,即“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務求創造多贏局面,透過一系列誘因及鼓勵措施,以推動私人土地業權人在可依循的情況下,促成合作,開發土地,促進氹仔北區(TN地段)的都市化發展及市區土地合理開發使用,解決該區長期以來所面臨的交通、衛生、水浸及治安等種種問題,當中規劃的社區設施更可惠及整個氹仔。
    政府強調,目前未對該地段發出有效的街道準線圖及批准地段發展的工程計劃,針對相關申請,政府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不加快不拖延,但會依據TN規劃的規範來製作街道準線圖。《城市規劃法》實施後,未批出街線圖的項目則須嚴按新法執行及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
    業權複雜問題多多
    氹仔北區地段(TN地段)在規劃上屬都市性地段,由於涉及複雜的私家地權,過去一直是氹仔發展的瓶頸之一。特區成立以來,孫逸仙博士大馬路西南已完全都市化,居民衆多,商業活動頻繁。然而馬路東北的TN地段仍像過去的郊區一般,不少地段因未能獨立發展而處於閒置狀況,道路及地下管網無法建造和設置,個別私有土地作為林業種植、廢料收集場或大型機器存放用途,使得整個都市性地段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其他都市化地區。
    政府對TN地段的關注絕非一朝一夕,早於一九九五年已核准“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惟礙於上述提到的業權複雜性等原因而難以推行,私有土地業權人發展意慾低。同時,地段內亦存在霸地、水浸、治安及衛生等種種問題,又因私人業權等因素而互相糾纏,難以解決。近年,特區政府展開跨部門回收霸地行動,首幅收回的土地就是規劃範圍內的TN27地段,目前有關地段已建成了湖畔大廈經屋。在湖畔大廈興建的過程中,政府同時開展了周邊臨時道路的設計,也由於涉及私家地分佈不規則,一條臨時路就需繞過多幅私家地才能接駁大路。
    另外,TN地段位處大潭山下游位置,地勢較低,長期受水浸困擾,又因涉及私家地權而無法鋪設下水管道。若該區不實現都市化,將難以解決水浸。政府亦了解到社會對該區的治安及衛生條件也較關注,有不少訴求希望盡快清晰氹仔北區的規劃,讓該區有更好的發展方向。
    商討重割獲方正地
    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修訂”,希望透過此項修訂,將各種問題一併改善,回應社會訴求,創造多贏。規劃用地總面積223,038平方米(約22.3公頃),當中建設用地總量為105,045平方米,佔總用地47%,共劃分成七十一幅發展用地。區內土地包括政府土地、沒有登記而被視為屬於政府的土地、私有土地(完全所有權土地)、長期租借地及租賃批地五種,其中私有土地多達三十二幅,佔總規劃面積四成。政府通過規劃和土地整合,可獲十二幅土地儲備、十幅社會設施用地及數萬平方米的樓面面積作公共用途。整個規劃總共可提供10,800個住宅單位,扣除已建成的4,400個單位,預料仍可提供6,400個單位,總體容納36,500人居住。
    是次修訂,政府允許增加兩成樓宇面積及放寬部分土地的高度,業權人亦需將部分樓面面積交予政府,作公共用途。規劃的落實仍須依賴業權人的配合。修訂後,雖然當中一些土地仍須由業權人互相協商才能利用,但相當一部分土地只要業權人和政府商討,透過土地的重新合併和分割,得以令原本不規則的土地變得方正,易於開發,政府亦可完善路網,增加綠化面積。
    過去政府不會公佈屬於內部研究的小區規劃資料,今次公佈TN規劃,旨在主動讓市民了解該區未來發展,滿足公衆的知情權以及增加政府施政透明度,由此引伸居民對整個氹仔發展的願景。同時,可讓業權人盡早知悉政府對有關地段未來的發展規劃,以期盡早釋放更多土地資源,增加公屋儲備,提供更多社會設施。
    新法後申請新法批
    政府強調,目前並未對TN地段發出有效的街道準線圖及批准地段發展的工程計劃,針對相關申請,政府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不加快不拖延,但會依據TN規劃的規範來製作街道準線圖。《城市規劃法》實施後,未批出街線圖的項目則須嚴按新法執行及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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