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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澳基會具機制規範申請資助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8-26 10:45     標題: 澳基會具機制規範申請資助

澳基會具機制規範申請資助





區榮智

    澳基會具機制規範申請資助

    區榮智籲個人團體自律據實申報

    【本報消息】廉署日前揭發某大專院校副教授涉嫌偽造文件“呃”政府資助,並送交檢察院處理。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區榮智回應表示,澳基會去年收到涉嫌副教授以研究學會名義申請資助,其及後提供的活動報告及財務報告都符合澳基會的要求,且亦向澳基會申報其在其他機構所獲的資助,但申報金額與廉署發現的相差甚遠。
    被問到澳基會會否將涉嫌人列入暫停資助黑名單,及追討有關資助款項?區榮智表示,須待案件審結才能定奪,倘罪名成立,澳基會會考慮按比例追討有關款項。呼籲所有申請資助的個人或團體自律按規定申請資助。強調澳基會雖未能逐一查核申請人獲得其他資助金額,但有一套嚴謹的制度可以規範所有不規則行為。
    有權追討所餘款項
    區榮智表示,澳門基金會去年收到有關大專院校副教授以某研究學會的名義申請活動資助,並依規定向澳基會提交了完整的活動及財務報告。從所交報告賬面及附設單據,相關報告都達到澳基會的要求。廉署後來亦曾向澳基會查詢該申請個案的詳情。直至日前廉署揭發後,澳基會知悉,有關申請個案申報在其他機構獲得的資助金額,與廉署揭發的金額相差甚遠。但因目前案件已交檢察院處理,澳基會能做的就只有等候審理結果,及盡量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區榮智表示,倘廉署和檢察院經深查後認為有充足資料起訴交法院審理,若罪名成立,澳基會有權按一般規定,向當事人追討所餘款項。重申無論是學術機構的專家、學者、教授或其他社團申請澳基會的資助,澳基會都會公平審批,絕不會因人而異寬鬆處理。
    加強溝通避免違規
    他認為,不適宜限制申請資助者同時向多個部門或機構申請資助,但申請者必須向澳基會申報其他所獲資助金額。坦言澳基會很難逐一細核每宗申請個案在其他機構獲得的資助金額,需要申請者自律如實申報。強調澳基會有嚴格的申請資助審批機制,如申請人遲交或屢催不交活動報告,將視具體情況處理,包括列入黑名單,在兩年內不得申請資助等。澳基會將再加強與社團及個人申請者溝通,務求讓所有申請者清楚申請規範,避免出現不規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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