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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當局拆海蘭花園天台屋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7-30 14:28     標題: 當局拆海蘭花園天台屋

當局拆海蘭花園天台屋





天台屋內 包括一個有 上蓋大廳


陳榮喜接受訪問


僭建天台屋自設樓梯連接單位


天台屋設有“自用”大平台,並以玻璃門分隔。


天台屋的“露天花園”設有露天水池

   三年處理四百非法工程    接僭建投訴昨行動

    當局拆海蘭花園天台屋

    【本報消息】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昨日上午清拆黑沙海蘭花園一間翻新中的僭建天台屋。工務局表示,自二○一○年成立拆遷組以來,已清拆四百多宗非法工程,其中接近九成屬自願清拆。當局呼籲非法建築業主自行清拆僭建物。

    六成天台據為己有
    現場是路環黑沙海蘭花園第一區第三座金X茶樓頂層單位天台。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指出,當局去年八月已收到投訴,證實現場僭建物正翻新,但因本屬非法建築,故優先處理,並開立卷宗跟進。
    工務局指出,現場將約三分之二天台公共部分以磚牆圍封,佔用作私人用途,自行開鑿樓頂天花,在室內加建樓梯通往天台屋。非法建築不但影響避火層作用,同時阻礙其他住戶走火逃生,並影響其他戶主使用天台空間的權利。該局隨後發出禁止施工令,並刋登了預審告示,勒令違法人停工。
    不理禁令繼續施工
    工務局稱,違法人當時並無停工意圖,並繼續施工,遂決定向當事人發出最後通牒,並於近日先後三次通知違法人政府的決定。但有人不予理會,至行動前三日才往土地工務運輸局要求了解,獲悉當局“拆遷組”於昨日行動。當局預計可在十日內清拆該違規建築。
    違法人需要還原被破壞的公共部分,並於三十日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否則須承擔樓宇因其破壞導致滲漏水等一切法律責任。此外,違法人須自行聘請註冊工程師遞交結構修復計劃,經當局核准後開展修復工程。該局還會追究相關人士包括小業主、工程承包人及工人的法律責任,並追討清拆僭建物的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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