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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新聞] 千計私宅變無牌旅館 蔓延大屋苑 收入超依法出租逾倍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4-8 23:00     標題: 千計私宅變無牌旅館 蔓延大屋苑 收入超依法出租逾倍

【明報專訊】內地孕婦待產的「月子公寓」早年在本港盛行,本報偵查發現,在港府打擊「雙非」下,「月子公寓」已因應內地客湧港旅遊而變陣,轉型為「酒店公寓」,專吸引家庭式旅客,違法出租單位。違法情况更蔓延至大型屋苑,包括翔龍灣、麗港城及愉景灣等。


港人業主為免被揭發,專挑內地網站放盤,透過內地中介人接洽旅客,確認收費後才交給本港業主接待;出租翔龍灣300方呎單位一晚索價900元人民幣(約1100港元),月入可達3.4萬港元。本報發現,至少8個內地網站協助近3000個本港私宅違法放租。
內地中介接洽 港業主接待
根據旅館業條例,凡出租住宅的租約少於28天,必須領有旅館牌照,否則屬違法(見另稿)。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此類非法單位,住客資料管理不全,發生事故難以找到涉事住客,對大廈居民有影響(見另稿)。本報將個案資料轉交民政事務局,局方表示會跟進。
「五一黃金周」將至,參考今年農曆年期間內地旅客湧港、酒店供應不足的「經驗」,本報發現,港人透過內地網站違規放租私人單位轉趨活躍。
本報早前透過內地網站「遊天下」,接觸內地中介人段小姐,她聲稱有至少3個土瓜灣豪宅翔龍灣的盤源放租,2房1廳收費900元人民幣一晚,但事前不能挑選單位;遊客經網上預訂後,入住當日便會有「公司職員」安排入住。她聲稱,她在內地經營旅遊公司,而翔龍灣是「酒店式公寓」,適合一家人旅遊租用。
曾被政府放蛇 多次問身分
記者佯裝內地遊客訂了翔龍灣房間,並在日前入住。負責接待的港人黃小姐相當小心,多次查問記者入住原因,以及是否內地人,「問答」一輪後才放下戒心,引領記者到翔龍灣單位,並指「因為早前有朋友被政府放蛇,我擔心你們不是內地人」。
無記錄旅客證件無收按金
及後記者獲安排入住翔龍灣1座一個高層A室、向啟德舊機場的單位,實用面積300多平方呎,房間內無牙刷、毛巾等用品,衛生一般,與酒店明顯有別,房間更有「代理內地孕婦香港生仔服務」的卡片。黃小姐隨後放下住戶使用的八達通卡和大門密碼,着記者可隨便使用會所設施,「退房時將房卡放低關門就可以了」。她既沒抄下記者的「旅客證件」,亦沒有收取任何按金。
原經營月子公寓 因限制改吸旅客
從黃小姐的名片上得知,她同時任職保險公司,據她透露,多個翔龍灣單位由其朋友持有,她早年「經營」月子公寓、有熟客,較少需透過內地網放盤,但年初實施雙非限制下,她們改為吸引內地遊客。她不諱言,此類網上中介並沒有經營「旅行公司」,中介人段小姐早年是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後,便與她一起合作經營此「中港生意」。所需只是一個網站和一個內地電話,方便旅客聯繫。
300多呎月入可達3.4萬
黃小姐直言,分租給遊客較月租給港人較能賺錢,一般旅客亦不知道此舉違法,而翔龍灣高層的A室,實用面積只有300多方呎,港人家庭不喜歡長租。她提醒,若下次記者和朋友再來港居住,可直接致電給她,毋須透過中介人,更可減收100元租金,「不過五一黃金周好快會無房,若預訂要提早」。她更稱,若有朋友要來港產子、買保險、買樓,她也可協助。
本報計算,以900元人民幣(約1125港元)違法出租單位,若一個月天天都出租可收入逾3.4萬元;若以一般酒店七成入住率計,月入亦達2.3萬元,相較一般此類單位租給港人只收取1.2萬元月租,違法出租明顯更有利可圖。
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該高層單位由一名姓馬女子持有,在2011年以354萬元買入(該單位2007年的一手價為247萬),按買入價的租金回報率高達6%至7%。另一間同樣可供違法出租的單位,則是第2座中層E室(實呎500多呎),業主姓楊,近年才取得香港身分證,疑與放租者黃小姐同任職保險公司,其單位購入價為540萬元。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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