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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新聞] 港府消息:倘供應足 「限奶令」可退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3-7 13:34     標題: 港府消息:倘供應足 「限奶令」可退

【經濟日報專訊】限帶奶粉條例實施一星期,惹起內地強烈反彈,身在北京的特首梁振英強調,為令香港嬰兒有足夠奶粉,有關法例是迫不得已,港府官員會多加向內地解說,以消除誤解。


港府消息指,當局會密切監察情況,如果形勢改善,奶粉供應充足,辣招可以退。
立法會各黨派除自由黨外,均支持港府繼續立法打擊水貨客;但公民黨及民建聯均促當局申明嚴法是非常措施,民建聯更倡議訂明法例完結日期。
梁:曾試其他方法 迫不得已
身在北京的梁振英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兩人分別開腔,強調新法例並無違反《基本法》及世貿規定,梁振英又指,港府早前已嘗試其他方法,立法屬迫不得已,並非民粹反應。
林鄭月娥則指,條例不會激化中港矛盾,反指若未能解決香港母親「撲」奶粉的問題,或令她們的焦慮和不安投射在內地人身上,才會激化中港矛盾。她又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會密切監察情況,因應情況而採取措施。
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訂現行《進出口條例》,規定每人每日限帶兩罐以上的奶粉離境,立法會小組明日將召開首次會議。
各黨支持 僅自由黨反立法
現時只有自由黨、經民聯張華峰表明反對條例,新民黨、工聯會、民主黨、公民黨均指,在保障本地媽媽的情況下,支持修例。
現時法例規定,違反限帶奶粉規定,最高可判監禁兩年,工聯會麥美娟認為不宜更改,擔憂若條例只列明罰款了事,難對水貨客起阻嚇作用,「懲罰是由法庭決定,但如果寫明只是罰款,對水貨客來說只是增加成本,未必有真正阻嚇作用。」
由於有關的附屬法例已於本月1日生效,議員可在生效的28日內,於大會上提出動議修訂,但議員修訂須經分組點票;暫未見有政黨要求作大幅度修訂。
倡罰則可減 研作短期措施
不過,個別支持附屬法例的議員認為,條例有討論空間。民主黨單仲偕指,該黨仍然支持修例,但罰則有商討空間,違法者未必需要坐監。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指,支持修例,但會要求當局講述此特別措施的限期,「這個不會是永遠政策,先聽他們解釋措施何時,若解釋不足,才考慮提修訂。」
傾向支持新例的民建聯陳克勤亦認為,法例應為短期措施,期望港府能表明會適時放寬措施,或加入日落條款,訂明法例完結的日期。
支持條例的新民黨葉劉淑儀指,理解內地人會有情緒反應,但不應因《環球時報》的報道而「腳軟」,強調做人要有原則,應優先保障本地媽媽及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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