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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霸道作私用

有讀者反映,下環區電單車停泊位經常爆滿,數輛電單車長期停泊上址。惟近日發現,電單車屬於路旁一修車行,疑車行工人以電單車“霸位”,方便顧客修車時停泊。車行霸佔公共地方,讀者認為行為自私,惟其做法沒有違法,合法不合情,感到無奈。過去亦曾見到有沒有貼上當年行車證的廢車輛佔據車位。
    本澳車位不足,舊城區尤為嚴重,長期“佔據”不但影響其他駕駛者使用合法車位權益,更重要是車行利用公共車位斂財,難以接受。讀者希望相關者能自律,若條件許可,可向當局申請適當位置供車輛進出,不用霸佔“公位”。同時,居民若發現停泊車輛沒有有效的行車證明,可以舉報,當局經查明後會拖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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