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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交通視頻踩界遭叫停

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透過“流動交通視頻系統”收錄公共道路現場交通情況,曾一度引起社會質疑措施可能侵犯居民個人私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動跟進後認為,兩局具正當性處理“流動交通視頻系統”在公共道路上拍攝且處於公共道路上的影像,但對於系統可能拍攝到的非處於公共道路上、且涉及敏感資料的影像,則缺乏處理的正當性。現時,當局已停用置於電單車的流動視頻系統,置於警車上的“流動交通視頻系統”也不作隨車沿途收錄,改為定點監察。
    正當用途不違法
    個資辦昨公佈關於“流動交通視頻系統”個案的處理結果。指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設置“流動交通視頻系統”,旨在方便有關部門對道路交通的運作情況採取適當的措施,緩解道路擠塞,當局同時制訂一些資料保安的措施。
    根據兩局的組織法及《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通過使用“流動交通視頻系統”監察道路交通狀況,並處理系統取得的個人資料,屬於執行公共利益的任務,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於系統內涉及的懷疑從事不法活動、刑事違法行為或行政違法行為資料的處理,兩局亦是為實現執行具公共利益任務的正當利益,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自由和保障不優於上述正當利益,故兩局處理有關資料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定點監察要謹慎
    但有關措施可能拍攝到敏感資料,個資辦指兩部門基於行使職權,且在保障非歧視原則及法律規定的安全措施前提下攝得有關影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不過就缺乏處理的正當性。當局一旦處理有關敏感資料,將會違背當初設置系統的原意,即與監管公共道路使用的目的不符,超越了收集和之後處理資料的目的。
    現時,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已停用置於電單車的流動視頻系統,置於警車上的“流動交通視頻系統”也不作隨車沿途收錄,改為定點監察。個資辦亦提醒該兩部門,仍須注意定點監察鏡頭的設置地點及拍攝角度等問題。
    本報記者 蔡美瑩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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