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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涉罪須交保

檢察院訊:檢察院就日前發生的一宗的士司機出言侮辱乘客,並將乘客反鎖車廂的案件,完成初步偵訊工作,涉案司機已被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涉案的的士司機姓高,男,五十四歲。本月七日晚,被害人(女,公務員)在宋玉生廣場某巴士站乘搭由高某駕駛的的士時,高某欲拒載。為此,兩人在車廂發生爭吵。隨後,高某駕駛的士載被害人在宋玉生廣場一帶繞圈,期間並不斷以粗口辱駡被害人。約數分鐘後,高某將的士停在被害人上車地點附近路旁,並將被害人反鎖車廂後離去。警方接到被害人求助後,協助被害人離開的士,並將返回的士的高某截獲。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案中嫌疑人已涉嫌觸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侮辱罪,故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其採取了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提交擔保金、禁止接觸被害人的強制措施。
    案件交還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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