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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設迴避制無角色衝突

由於石礦場批地事件涉及行政會成員,社會公衆關注政商界利益輸送問題。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行政會成員來自各界,當中包括商界,透過不同界別對法案、政策的審視,才能從多角度協助行政長官作出決策。行政會自身有迴避制度,涉及申報利益者,則需要迴避,成員必須遵守規則,事件不存在角色衝突。
    據悉,行政會工作主要負責處理法律、法規相關工作,至於所有土地批給需經特定程序,由土地委員會處理,批地與行政會日常工作並不相關。
    擴申報範圍利監察
    立法議員關翠杏表示,從政府角度,應盡可能將事件細節向公衆交代,避免猜疑擴大;其次行政會委員雖有迴避機制,但值得留意的是,立法會就財產公開申報法討論初期,當時要求範圍並不包括行政會委員及立法議員以至司法官員。從事件亦可目睹情況,行政會委員對法律事前的了解,需要更高的個人操守,故更應申報其工作、持有公司等資料,以清楚利益關係,亦可讓社會監察。
    法律未完善不批地
    今次批地事件中,她認為,如果涉及公司利益,相信股東亦會有利益,至於利益是否合理,相信事件中社會公衆自有評價。然而現時土地批給,尤其是溢價金計算,以至轉讓等程序,仍未有完善法律規範,還在執行脫節的法律,故呼籲在這情況下,政府不應批出任何新的個案,不按新法律訂標準、只按舊有一套批給土地,只會令政府受到更嚴重損失。亦不滿意政府處理閒置土地的方法,希望將現時工作進度,適時向社會和立法會交代,此前邀請官員到立法會解釋,至今仍未有回覆。
    盡快修法公平分配
    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特區政府在土地管理仍有改善空間,令官員亦受到法律規範,包括批地用途、土地囤積、轉用途等情況,澳門土地資源少,現時土地法未有及時修訂,只透過收取與市價相差較大的溢價金,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完善,作好公平分配。希望政府盡快詳細解釋議員提出的疑問及批地內容,以釋除公衆疑問。行政會有迴避措施,但措施應隨着社會發展適當改善。
    對於立法會財產申報制度的公開程度,梁慶庭表示,有關法案提交予立法會,經過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在細則性審議中與政府有充分溝通,交換意見,現已進一步拓展申報範圍。相信通過行政會及立法會互動後,能使整個法案更清晰、更符合整個社會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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