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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指本港管制槍械法例嚴謹

(商台)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11:56

一名持有槍牌的六十四歲男子,昨晚在深水埗富昌邨家中,抹來福槍時走火,腿部受傷,仍然留醫,情況嚴重。警方在單位內發現爆炸裝置,包括催淚手榴彈,以及用過的迫擊炮彈,又檢獲一千至三千粒子彈,以及超過一百支槍,當中大約二十支是真槍,大部份是重型槍械,火力較警方的槍械強大,並非一般持有槍牌的人可以擁有。

保安局    長李少光    說,非法藏有槍械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他說,本港一直有嚴謹的法例管制槍械,會研究今次是否個別事件,抑或法例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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