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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偽造醫生紙騙假罪成

一名已被革職的獄警,被控任職期間在過期的醫生紙上“做手腳”申請病假,昨被初級法院裁定一項偽造文件罪名成立,考慮他認罪,輕判監禁四個月,准以罰款一萬二千元代刑。
    涉案男被告李泳康(卅五歲),於二○○五年前入職澳門監獄,負責看守囚犯。
    李被控於二○○五年十二月二日,在沒有診病的情況下,擅自在一張於○三年發出的醫生紙上“做手腳”,更改應診年份為○五年並提交獄方,意圖騙取病假,事發後被獄方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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