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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三百盜版運程書


海關知識產權廳日前接獲消費者委員會轉介居民的投訴,指在一書報攤購獲疑盜版二○一二龍年運程書。關員前日到各區十二家紙紮店及書報攤搜查,檢獲近三百本厚裝及薄裝盜版運程書,當中薄裝書連正版也沒有推出,關員帶走十二名本地男女調查,該批盜版書市值一萬多元。

    十二人涉案助查

    海關前日派員到北區、中區及南區十二家紙紮店及書報攤搜查,起獲二百八十本二○一二龍年運程書,經出版商鑑定,初步證實全是盜版貨。行動中,關員帶走十二名涉案者調查,五男七女,年齡四十一歲至六十二歲。

    海關將以第四三卅九九卅M號法令《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二百一十二條(非法複製品交易)罪名,對涉案者提出起訴,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若罪成,最高判處兩年徒刑,或科以六十日至一百二十日罰金。

    案情透露,該批盜版運程書從內地購入,有關男女自攜或利用水客“螞蟻搬家”方法,分批和小量帶入本澳,入貨價為一元五角至四十四元不等,銷售價為八元至五十五元不等。其中一紙紮店的負責人除做零售,更為批發商。

    正版未推卻出籠

    起獲的盜版運程書與正版最大分別是,正版長廿一點六厘米,盜版只有廿一厘米;部分盜版更使用另一出版社的封面,但內頁的出版社又是另一家。同時,搜獲部分薄裝書連正版也沒有推出,封面雖是二○一二龍年運程書,內容則為今年兔年的運程,甚至是十二年前的龍年運程。

    海關表示,政府近年銳意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不但鼓勵開發本地文化創意產品,對外地作品、產品的知識產權,按照本澳法律同樣受均等保護。倘居民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資料,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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