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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人否認吞友45萬

裝修工人涉嫌將友人委託其匯返家鄉的四十五萬元據為己有,昨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控罪,稱接到事主委託後將有關款項交予一名在內地經營地下錢莊的陳姓男子處理,但事後該男子挾帶私逃,從此失去聯絡。被告於事後已賠償事主損失。
    男被告姓陳,五十二歲,任職裝修工人,香港人。
    控罪指,受害人張某與被告於賭場相識,被告經常會幫對方沓碼及匯款回鄉。去年八月廿四日下午,張某向被告稱有急事要立即回北京家鄉,並委託被告將贏回來的四十五萬賭款匯到其於內地銀行開設的戶口。張某回鄉後檢查戶口,發現該筆款項尚未到手,致電被告詢問款項下落又遭對方藉詞拖延,遂於八月三十日來澳報警求助。
    案件於本月十一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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