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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綜合手段控車減污染

綜合手段控車減污染

    醞釀多年的縮短強制驗車年期終敲定,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道路交通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擬明年七月一日起全面執行新的強制檢驗規定,藉以提高車輛安全性,減少尾氣排放,並可起控車效果。
    彈丸之地,人多車更多,雖然近年來當局透過加車稅、調升泊車費等手段,冀控制車輛增長,但收效不大。反而近兩年經濟環境有變,令車輛增長相對放緩,但整體車輛數目依然有增無減。車輛無限增長,交通壓力日增,大量車輛尾氣排放,直接影響城市空氣質素。
    新《道路交通規章》將私人車輛強制每年驗車年期由十年縮短至八年,俗稱“綿羊仔”50cc輕型電單車落地五年後接受強制驗車,八年後需每年強制驗車。“八年一驗”,坊間反應不一,不少人認為無助減少車輛,對減低空氣污染收效甚微。縮短驗車年期,無疑有助淘汰一批廢舊車輛,表面上似可減少“墨魚車”。但本澳地方細,私人車輛每日行車里數頂多只是數十公里,以現今汽車技術,只要保養得宜,即使行走十年,車輛各項性能均仍處於較佳狀態。另一方面,縱使縮短驗車年期有助淘汰車輛,會否驅使居民提早換車,引發反效果?
    按當局說法,“八年一驗”有助減低車輛尾氣污染,但觀乎目前已是每年一驗的商業用車輛,不乏旅遊巴、貨車、的士在街道上行走時,大噴黑煙,途人掩鼻而行,最慘是尾隨鐵騎士只能“硬食”。“八年一驗”或許有助改善私人車輛造成的空氣污染,但更重要的是當局切實做好驗車工作,尤其及時處理在街道上行走的“墨魚車”,更為實際。
    另一方面,新《道路交通規章》將自動波考車種類擴寬至重型電單車及重型客車。各類自動波車目前已成為主流車輛,但相對於傳統棍波車,駕考難度降低,當局有必要對教、考內容作出較嚴謹規範,以確保日後交通安全不受影響。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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