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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司機違規不應禍及車主

的士業聯合會反對“連坐法”

    司機違規不應禍及車主

    【本報消息】修改“的士規章”擾攘多年未成真,“加辣”近日再成爭議。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反對司機犯法株連車主,主張要懲教並施,讓違規司機停牌兼上堂。反映現時執法間或“濫殺無辜”,貿然用重典恐全行“陪葬”。
    放蛇要具法律基礎
    的士業聯合會秘書袁新提到,“放蛇”要具法律基礎,本澳的士違規屬行政違法,不是如香港般屬刑事。不能僅針對的士行業“放蛇”,倘要堅持,則要涵蓋所有行業才能令人信服。至於自願錄音制度,他指出,現時大部分的士都安裝了監控系統,多兼具拍攝及錄音功能,但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不少司機為免觸犯法律及令乘客反感,多將錄音功能關閉。主張既然政府鼓勵司機自願錄音,則要在法則上作詳細說明,釋除公眾及司機的疑慮。
    停運影響車主收入
    該會形容,修法建議最令業界不滿之處,是司機違規竟要禍及車主,要涉案車輛停止營運或吊銷執照。袁新表示,不少永久牌車主已年老,車輛租給“大包”打理,靠收租養老,租車司機違法牽連車主並不公平。且許多違規司機並非正更司機,每日所駕駛的車輛不同,將特定車輛視為違法黑名單並不合理,認為交通局應針對司機建立違規檔案。
    現時的士司機即使不交違規罰款,亦可續工作證。袁新認為,當局只要行前一步便可一定程度打擊違規的,對於一些長期違法司機,大可不續證甚至停牌,無須如現時般矯枉過正,導致整個的士行業人心惶惶。
    懲教並施罰違規者
    他坦言,對一些慣性違規司機而言,罰款並不“肉痛”,皆因“劏多兩個客就回數”,司機最怕的是“被阻住時間搵唔到食”。倡懲教並施,經查證屬實的違規個案,建議首犯罰款二千元,暫扣工作證一周,強制學習的士法規和道路交通法五節(每節兩小時);第二次重犯罰款三千元,暫扣工作證兩周,參與改善課程十節;第三次再犯罰款五千元,扣證三周,強制學習十五節。要停證期滿及學習完畢後才可領證復工,一年內四犯加重罰款至八千元,吊銷的士工作證一年後,方准重新考取的士工作證。相信訂立此軟硬兼施法規,可懲處違規司機之餘,讓其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倡捉賭場“泥鯭的”
    袁新承認的士業界確實存在害群之馬,然而起初並非如此嚴重,情況越演越烈與交通局不作為有關。每晚都有不少“泥鯭的”在大賭場附近聚集,意圖不言而喻,若警察有心做事,執法並不難。該會亦曾向交通局建議在公眾地方加裝攝影機,或讓執法人員在黑點加強截車取證。然而,有關方面雖掌握黑點資料,卻無實質措施,以“取證困難”、“貓捉老鼠”為由推諉,卻着眼於黃實線停車問題,導致違規情況泛濫而要嚴厲“加辣”,令整個業界反感。
    公正執法勿殺無辜
    他強調,若警察公正執法、有的放矢,絕不會反對加辣,但不少司機向他們反映,警察及交通事務局的執法人員有“濫殺無辜”情況。例如,市民向的士司機問路而非乘搭,都會被懷疑是在講價;甚至乘客在紅綠燈位截車、司機為免違反道路規則而不停車,又會被質疑拒載。袁新表示,上述冤案並非個案,“依家執法係有偏頗,如果個法去到咁辣,我相信違法嘅司機未‘死’之前,已經有大部分人同佢‘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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