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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的士司機接受便衣執法


的士引入“放蛇”制度引起社會爭議,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表示,行內大部分司機起初反對“放蛇”,但經與政府磋商及政府將“放蛇”改為便衣執法後,現時大部分司機都能理解及接受。

    交通運輸業總商會副理事長凌世威認同任何可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手段,但質疑“放蛇”制度的必要性,建議將偵查、搜證等執法權交由警方,短時間內就可扭轉的士亂象。

    目前全澳黑的及黃的總數近一千四百輛,但濫收車資、拒載等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居民不斷抱怨執法機構沒有採取有力措施打擊違規行為,其中一個原因是執法困難。就此,思匯論壇昨日下午三時半假祐漢第四街休憩區探討的士“放蛇”制度、錄音等問題,除郭良順、凌世威外,嘉賓還包括時事評論員湯耐冬、思匯網絡理事長梁偉民、議政新秀學員代表鄺子欣。

    郭良順表示,由於政府早前未有就“放蛇”廣泛諮詢,引起大部分的士司機憂慮,但經與政府磋商後,政府承諾“放蛇”改為便衣執法,只是一種行政違法,需司機提出開價,便衣才會表露身份執法,大多數的士司機認同小撮害群之馬影響整個業界,故認同政府做法。至於錄音監察,政府保證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大部分的士司機都明白及接受。發牌制度,仍需與政府進一步商討,原則上認同的士應作為交通工具而非投資工具。另對於當局表態不贊成設立的士颱風附加費,郭良順認同政府說法,前提是保障居民、乘客及司機的安全。

    凌世威認同任何可提升的士質素的手段,但質疑“放蛇”制度的必要性,加上立法需時,起碼兩年後才能執行,勞民傷財。的士是廿四小時的營運行業,但交通事務局卻以文職為主,的士司機“釣泥鯭”、拒載等行為通常發生在深夜,交通事務局未必能執法,相反只要角色轉換,將偵查、搜證等執法權交由警方,警方再針對現時違規的士的“黑名單”加強執法,相信兩星期內就可扭轉的士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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