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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猝死案昨審理
老師:先召白車後電家長
【本報消息】兩年前勞校小五男學生上體育課時因心肌炎離世,家屬懷疑兒子送院太遲,校方沒有第一時間召救護車,而是先問家長送哪家醫院,導致延誤搶救,遂向工聯及學生福利基金會興訟索償。案件昨在初級法院審理,校醫指見死者眼球不能對焦,立即致電召救護車,方問家長要送死者到哪家醫院,在場的體育老師作證亦證明校醫所言。法醫表示是死者本身積累疾病併發的表現,若搶救及時,對存活有一定幫助。但若心率失常稍停,缺氧三至五分鐘可導致不可逆轉的改變,甚至死亡。
家長質疑校方耽誤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近九時,十二歲的司徒姓死者在體育課跑熱身圈後集隊,突然不適暈倒,身旁的同學見狀慌忙告知體育老師。老師見其神志不清,立即將他抱起送醫療室。經校醫檢查發覺司徒呼吸正常,但心律紊亂,神志模糊及眼球不能對焦,馬上報警。救護員趕抵,將司徒送院搶救,惟至下午約一時半宣告不治。
就報警時間的疑問,校醫出庭表示,見司徒眼球不能對焦,立即致電召救護車,然後在電腦上查司徒家長的電話號碼,致電徵詢家長送哪家醫院。整個檢查時間約兩至三分鐘,當時司徒仍有呼吸和心跳,不須進行心外壓。着其深呼吸亦有遵循,家長亦不曾反映學生有心臟問題。兩位司徒的親戚昨出庭時表示,小朋友活潑好動,未曾聽聞有心臟病病史。律師問司警為何要問家長送哪家醫院,據司警從校醫口中得知,校方沒有這方面的指引,但處理過兩宗送院事件的消防員都會問,是故徵詢家長意見。
缺氧數分鐘可致死
由司徒不適至救護車到校歷時約七至八分鐘,校方的監控設備比實際時間慢四分鐘,經解剖司徒是死於急性心肌炎。醫生出庭時指出,司徒潛在心肌炎症狀,一旦病發,心臟會一直慢下去,差幾分鐘無分別。法醫則指相信其心肌炎非急性、突發性,似乎有一定時間,符合病毒性感染心肌炎,好多時由感冒引致。對於搶救的時間性問題,法醫表示若及時搶救,對存活有一定幫助,具體時間不適宜回答。但若心率失常稍停,缺氧三至五分鐘可導致不可逆轉的改變,甚至死亡。案件下周四將就事實部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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