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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檢察院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起訴涉及桃花崗土地的丁姓商人,並移交初級法院排期審訊。議員關翠杏指案件疑點重重,歡迎檢院履職提控,認為法院判決時應同時決定土地屬性,即應屬公還是屬私。政府雖在事件中暫無任何角色,但要汲取教訓,未有土地歸屬最終裁決前,不應審批相關項目。
跟進桃花崗個案幾年的關翠杏指案件疑點重重,如當年法院裁定丁姓商人以和平佔有方式,獲得桃花崗相關地段業權。但作為土地使用人的小販根本不認識丁某,他亦沒有行使有效管理,如何體現和平佔有?為何要用和平佔有方式?丁姓商人透過法院取得土地後,為何隔了幾年才作土地登記?為何當年不質疑或通知民署佔用桃花崗?就算是一九○三年及之後桃花崗土地買賣文件的正當性也值得質疑,上述問題需待司法機關查明。
事件發生後,社會現時關注土地屬性,以及長期在此發牌的民署有否責任,質疑民署對土地業權變化一無所知,直至發展商出示法院文件就乖乖撤出,不作任何行動。關翠杏坦言 關翠杏:桃花崗案件疑點重重,民署處境亦無奈,因過去認為土地無人登記應屬公地,便向小販發牌。但當發展商出示法院裁決時,民署也是“被通知”,作為行政部門就必須遵守和執行法院判決,不向小販發牌,別無他選。一切只能由土地使用人即小販親身向檢院提訴。
她說,事件已捲入司法訴訟,政府暫不應有任何角色,只能透過司法機關跟進、處理。若法院最後裁定丁某罪成,意味着土地是以不正當方式取得,法院應同時決定土地的最終屬性及去向。關翠杏強調,政府要汲取機場對面十三幅土地的教訓,桃花崗相關土地已捲入司法訴訟,未有最終裁決前,不應作任何相關項目審批,以免節外生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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