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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有本地葡文傳媒報道,行政公職局三名領導人員的家用光纖寬頻費用由政府支付,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公職局長朱偉幹分別回應。作為朱偉幹等人的頂頭上司,陳麗敏坦言只從傳媒得知事件,正在了解中。但指官員很多時不在辦公室辦公,有時要在假日及公衆假期工作,相信朱偉幹在法律容許下,並按相關程序行事,有此安排並非一兩個官員。只要法律容許,這並非問題。局長有其權限,毋須她批准。
朱偉幹表示,按現法,領導主管及其他公務員,如有需要在辦公地點以外工作,又需要資訊服務,相關支出可由政府公費承擔。每一公共部門的最高負責人都有審批權限。就傳媒追問是否自己批自己,朱偉幹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只要合理、依法的就可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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